广东绘就绿美“新图景” 生态宜居水平稳步提升
第三,构建强大的官商关系网和媒商关系网,即通过企业公关、行贿等各种手段争取到了《科技日报》、国家科委领导甚至著名学者从传媒、政策到理论的全方位支持,进一步增厚了沈太福的民间融资信用基础。
实际上,1995年2月23日事件当天也成了管金生证券教父生涯的末日审判,在一场无法无天的期货豪赌之后退出证券江湖,黯然离场。其次,国债的基础是国家信用,其稳定性和收益率不仅事关经济利益,更事关民众权益和政治稳定,管金生对国债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作为纯粹经济事务处理。
第五,支持中国证监会对证券业开展有效监管,其政策建议多被证监会监管部门采纳,对完善早期证券监管法律体系起到重要推动作用。1995年初,市场风闻财政部在通货膨胀率上升的背景下为了保证国债信用和持债民众利益,将提升保值补贴率。管金生的出局也意味着同期国债期货试点的政策性失败,搁置十余年后才得以重启。人陷囹圄,精神长存,这是教父的本质。这些回报进一步确证并延伸了管金生的证券教父地位。
327是1992年发行的一种3年期的国债代号,兑付规则是票面利率+保值补贴率,其中保值补贴的目的在于填补通货膨胀率带来的损失。第五,带头扩大中国证券业国际交往,率先参与海外(香港)企业并购操作,为中国证券业和资本国际化开路。因为人们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建筑物所在的特定区位(地段)而不是建后日益老化的建筑物本身,所以城市房价上涨实际涨的就是区位(地段)所代表的土地价值。
按0.5%的统一的‘房地产税率,市场价格为140万元的商品房住户每年应缴税0.7万元。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不应该随便动用免税的手段。目前农民的自住房和‘小产权房宅基地的所有权规定为‘集体共同所有,农民不但免费获取其使用权利而且还规定是‘无限期的。所以在上述的核定‘房地产税税基德的方式下,‘棚户区的住民(尤其是那些‘钉子户)与其继续居住在恶劣环境中,还要交纳相对不轻的‘房地产税,还不如配合开发商早日搬迁。
但是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政府本来就是靠征税向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在另一方面,社会上也有不少人质疑在中国征收‘房产税的合理性。
问题只在于用什么样的方式征税,征多少,把它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做到公平和有效率。一个城市的经济越发展,或者它的政治、文化、社会中心的功能越齐全,该城市中心区积聚的商业服务功能也就越强大,创造就业机会也就越多,因而人们对城市中心区和近郊风景区的居住需求也就越强烈。只要调查那些大多数外地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就很容易明白这个道理,知道最应该受到同情的是谁。最后它有利于抑制那些过早的不理性购房行为,大大增加‘房叔、‘房姐们的持房成本,有助于稳定房价,活跃租房市场,发展租房服务业。
假设在这小区建设每户建筑面积为共400平方米的两层独门独户别墅群,小区住户只有25户,每栋别墅市场价假设为4,200万元。其次,征收‘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不应该是单纯地为了稳定房价(当然征收会起到相当的稳定房价的作用),而应该是为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开辟稳定的税源,让地方政府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中国政府规定商品房只有‘70年使用权,表面上不承认房主对建筑物底下的土地拥有‘所有权。尤其是如果从买到卖的期间内房价上涨(即土地增值),卖主可以合法地取得其土地增值的收益。
首先因为它是财产税,即使税率不累进也具有缩小贫富差距的公平属性。况且即使是购房时为取得‘70年使用权支付的购房款也是房主积累和拥有的财产之一,理应缴纳作为财产税的‘房地产税。
但是由于纯粹建筑物的价值近于零,所以‘棚户区的每户房屋的总的市场价值仍然高达200万元。因此尽管像香港一样,中国政府只承认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承认土地私有,但可以说中国的商品房连同它底下的土地都已成为重要的私人财产。
近年来‘行(即私人汽车和公共交通)的问题也都让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去解决,解决‘住的需要也靠基于市场作用的商品房制度。有些人只看到初次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付出的房价里包含70年租金的贴现值,却没有看到由于商品房具有自由转让权,从而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年代里通过买卖取得庞大的土地增值收益。因此政府在考虑开征任何新税种以前,需要在别的方面应相应地减少老百姓的负担,增加他们的实际收入,至少保障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水平比开征新税以前不能降低,以利于征税方式的顺利替代。(完)韩洪锡 LG经济研究所(中国)顾问/经济学博士 进入专题: 房产税 。建筑物离不开土地,而本来不同区位(地段)的建筑成本基本相同。比如对别墅和简易福利房的主人都给予同样面积的减免待遇则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
在现实社会里开发商宁愿给根本没有居住价值的‘棚户区建筑物付出高额补偿款也要开发,就是因为看中该区位(地段)土地的价值,也就是用扩大容积率,盖高层楼宇的方式取得投资收益。比如新建地铁导致周围房价上涨,其实涨的只是土地价值,政府城市规划部门和税收机构可以根据土地价值的变动来确定该区位(地段)商品房的‘房地产税征收税基。
对此也许有人认为不公平,但是考虑到‘棚户区土地的市场价值高来源于离市中心近,生活和交通方便等好处,尽管居住条件恶劣,但居住的机会费用其实并不低。至于政府能不能减少浪费来达到不征新税的目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这种自由转让权利和伴随它的收益权利同市场经济国家里私有土地的自由买卖权利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就是说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人们收入的增长和围绕城市特定区位(地段)有限空间的激烈竞争才是城市房价上涨的根本原因。
至今为止的‘土地财政方式存在不少问题是事实。但这是在政治上避嫌‘土地私有化的勉强的借口而已。直接税中最重要的是根据收入多少来征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根据财产多少来征的财产税。如果那些低收入家庭拥有的房产价值本来就不高,税负自然也不会高。
人们花高价购买商品房,买的主要是该区位(地段)的土地使用权。不同建筑物的建造质量(因而是造价)可能有所差别,但是相同区位(地段)的土地价值应该基本相同,而且随着市场供求变动较大,所以征收‘房地产税的时候确定税基的重点也在于不同时期,不同区位(地段)的土地价值水平上。
目前我国商品房的‘产权基础 有些人质疑中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合理性,但这是不了解中国现有商品房的产权性质的缘故。这种保护房主权利的法律同市场经济国家保护私有土地的法律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这里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居住环境的恶劣和拥有的财产多少并没有直接关系这一简单的道理。这就是说‘房地产税应该定位于增值税那样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以地方为主。
别墅的纯建筑物的价值200万元(按0.5万元/平方米的1等级标准来建造400平方米)。其次征税对象不能移动和隐瞒,不像个人所得税那样容易隐瞒收入来逃税。其实房价上涨反映的正是城镇土地价值的增值。在国外‘房地产保有税是地方政府征收的主要税种。
相反,假设在该区位(地段)上盖每户建筑面积统一为100平方米的高层楼宇,住户为1,000户。难怪它只能抑制一部分高档房的需求,征收税额也少得可怜。
有些人担心向只有房产而缺少收入的家庭证收‘房地产税缺少公允。但考虑到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水平和财产拥有水平存在巨大差距,所以中央政府有必要在‘房地产税中抽取一定比例用于补助贫困地区的财政。
所以和国外的房主拥有土地产权的情况不同,中国政府对没有土地产权的房子征收‘房产税有重复征税之嫌,主张不应该征收。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的‘吃穿用的需要都通过市场解决得很好。